3月15日,省高院發布了維護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家電維修,維修部利用二手主板更換家電配件,后被認定構成消費欺詐。
2020年12月初,家住全椒縣馬廠鎮的高某某因家用空調出現故障,聯系全椒縣某家電維修部經營者陳某,要求其上門維修空調。陳某檢測后認定是空調主板損壞,更換主板,高某某支付更換主板費用650元。高某某使用一個月后離家外出。
2022年2月初,該空調再次發生故障,后經查明更換的主板系二手主板,高某某發覺后訴至法院要求“退一賠三”。
法院審理認為,消費欺詐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過程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依法應當受到處罰并承擔責任的行為。本案中,全椒縣某家電維修部作為專業家電維修個體工商戶,對不同渠道、不同品質的空調配件價格應有較為準確的認知,其以比正常進貨價格低一半多的價格購買二手主板進行更換,屬謊報用料,構成消費欺詐,應當承擔“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責任。法院判令該家電維修部退還高某某650元維修費用并賠償1950元。判決后,全椒縣某家電維修部主動履行了判決義務。
典型意義: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數消費者對家用電器的內部構成了解不多,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這就要求經營者在銷售或提供維修服務時要充分告知消費者真實情況。如果經營者不告知消費者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甚至憑借優勢地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則構成服務消費欺詐,需要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本案判決結果最大限度地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司法裁判與樹立誠實守信的經營理念相結合,為服務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明確導向。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